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: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担保机构的监管,规范其经营行为,防范金融风险,稳定金融秩序,根据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快担保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宁政发〔2007〕131号)的有关规定,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对全区担保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。经查,19家担保机构长期未正常开展担保业务或从事与担保无关的其他业务,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决定取消其担保经营资格,名单如下: 1、宁夏今有缘担保有限公司 2、宁夏金益担保有限公司 3、宁夏侗诚担保有限公司 4、宁夏路星担保有限公司 5、银川高新区润知担保有限公司 6、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鑫担保有限公司 7、宁夏业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8、宁夏众德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9、宁夏瀛润担保有限公司 10、宁夏际信担保有限公司 11、宁夏泰融担保有限公司 12、宁夏功宝利担保有限公司 13、宁夏天惠绒毛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14、银川高新区同舟担保有限公司 15、宁夏博伊担保有限公司 16、宁夏通融担保有限公司 17、中卫市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18、宁夏嘉安担保有限公司 19、宁夏宏信原担保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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